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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4.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明显提升。“十一五”期间,特别是新《消防法》颁布实施后,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消防工作,各级有关部门积极支持消防工作,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逐步提高,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得到加强,社会消防安全状况逐步好转。全市持续开展了以人员密集场所为主的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完善了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机制,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有效构筑了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全市共开展建筑工程防火审核项目1800余个,审核建筑面积192.7万余平方米;出动消防监督检查力量1.8万余人次,检查单位2.2万余个(次),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万余个(条);开展全市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27次,督促整改重大火灾隐患12个,其中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8个;加强对重要场所、重大活动、重点季节特别是北京奥运会、国庆60周年期间和全省第十三届民运会的消防安全保卫,有效预防和遏制了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5.基础设施及装备建设大幅增强。“十一五”期间,全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成绩喜人,烟热训练室、模拟化工训练装置、心理行为训练基地等训练设施相继落成,消防四中队、五中队顺利重建,米易消防站投入使用,消防干部住宅顺利完工,消防训练基地建设已经市规委会审查同意划拨建设用地30亩。消防装备建设步伐不断加快,购置、更新了各类消防车辆,包括32米登高平台消防车、移动通信指挥车、移动充气车、防化救援车、A类泡沫消防车等特种车辆,消防执勤车辆达48辆,较“十五”期间更新增加25辆,添置了1.1万余件(套)专勤器材和防护装具,消防装备数量和质量都得到了有效提升。五年来,全市共投入消防装备建设专项经费4000余万元,为迅速、有效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十一五”消防事业发展存在的不足
  1.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尚未完全建立。在落实消防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消防安全行业监管责任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中仍存在死角,表现为:部分县(区)政府对消防工作重视和投入不够;街道、乡(镇)、社区、村社等基层组织在履行职责中缺失比较明显;一些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社会消防安全管理职能不到位,安全监管作用发挥不好;部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还未真正确立,消防安全工作没有真正落实,对火灾隐患整治不力等。
  2.消防事业发展水平还不平衡。消防事业发展仍存在城乡间、区域间不平衡的矛盾。近年来,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主要以城镇建设为中心,消防工作重点区域集中在城市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危化品等场所,导致消防事业发展向经济发达区域和城镇倾斜,农村消防工作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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