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2012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2012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沪发改价督[2011]017号)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2012年元旦、春节临近,为保持节日期间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节日市场消费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现就本市加强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节日期间价格监管工作
  元旦、春节是我国传统佳节,同时也是消费旺季、出行高峰,容易发生价格矛盾和纠纷。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两节期间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性,把加强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作为当前的一项大事来抓。要制定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努力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切实保持主副食品价格基本稳定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好粮油肉蛋菜等主副食品的生产供应,加强货源采购和调运,充实必要的储备和库存,切实保障两节期间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基本稳定,满足群众基本生活需要。要围绕保障农产品生产、供应和流通,加大对大型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和农副产品市场的巡查,及时了解货源、需求和价格变化情况。要大力推进主副食品价格信息发布工作,增强价格信息透明度,积极发挥价格政策的鼓励支持和规范引导作用。
  三、切实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以主副食品、餐饮、百货、家电、交通、旅游、停车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为重点,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促进市场价格秩序平稳运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存在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哄抬物价、串通涨价、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价格违法案件从严查处,公开曝光。要将节日检查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加强与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的联系,积极开展价格诚信宣传,采取提醒、告诫等事前防范手段,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巩固“平安市场”创建成效,营造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