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机构组建。公管办是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为市政府派出机构,正局级建制。
(三)交易中心机构职能和机构组建
1.机构职能。是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负责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具体职能:负责拟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有关规则、运行程序和管理规范;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络建设工作;依法组织开展交易活动,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规范的交易场所、规范的操作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工作;协调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纠纷,对交易活动进行监督,协助有关部门对交易活动中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2.机构组建。交易中心具体组成:
(1)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和市政府采购中心职能全部划入交易中心。
(2)市土地资源储备中心土地交易和矿权出让交易职能划入交易中心。
(3)市国有资产经营服务中心和市产权交易中心全部职能划入交易中心。
(4)市建筑工程交易综合服务中心全部职能划入交易中心。
(四)行政主管部门职能和市监察机关职能
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保留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审批权,具体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交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执行;对涉及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方针政策进行解读,对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事前管理和审批,并对交易过程的备案、预审、确认等管理事项和标后事项实施监督指导;负责向省综合专家库推荐各专业评标专家,实施专家库信息更新管理,开展对评标专家的考核工作;对涉及国家重大建设工程以及政府投资项目招标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现场监督;受理各类投诉,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查处。
市监察机关对公管办、交易中心及行政主管部门在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实施纪律监督并对违纪案件进行查处。
四、公共资源界定与集中交易的范围
按照“能进则进、应进全进、进则规范”的要求,将分散在社会上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分期分批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集中交易,不断拓展、完善公共资源集中交易范围。
(一)公共资源交易概念的界定
公共资源是指属于社会公有公用的生产和生活资料的来源,包括自然资源、行政资源和社会资源。公共资源根据性质不同分为三种配置方式,即行政配置、特许经营和市场配置。公共资源交易重点指公共资源的市场配置方式,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对工程建设、经营性土地使用权、采矿权等资源依法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市场竞争方式进行配置。因此,凡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交易项目,均视为公共资源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