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山西省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程项目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
(晋政办发〔2011〕11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关于加快推进山西省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程项目建设的实施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关于加快推进山西省空白乡镇邮政局所
补建工程项目建设的实施办法
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是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务院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具体行动,是加快小康社会、和谐社会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政府和国有企业履行邮政公共服务职责的要求。按照国家要求,我省要在2012年之前完成全部409个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任务,实现乡镇邮政局所全覆盖。为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程管理,加快建设进度,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建设范围和数量
补建范围仅限于没有乡镇邮政局所的空白点(不含租赁局房和代办点),原则上一个空白乡镇补建一个局所。根据国家邮政局统计,目前我省尚未设置邮政局所的乡镇有409个,占农村乡镇数的34.20%,其中享受中部政策的为203个,享受西部政策的为206个(补建名单见附件1)。
二、建设标准及功能
补建邮政局所的基准建筑面积为150平方米,确有需求以及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扩大。补建标准参见国家邮政局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联合编制的《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参考标准》(见附件2)以及我省根据国家相关要求编制的《山西省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程建设参考标准》(见附件3)。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新建、合建、代建、购置等多种方式建设,并确保水、电、路、电信等设施畅通。购置房屋用于开办邮政局所的,参照新建标准执行。补建的乡镇邮政局所承担邮政信函、包裹、印刷品、汇兑、党报党刊发行及适当的物流配送等功能。
三、组织管理
为加快工作进度,我省改变原由省邮政公司负责建设的做法,实行计划、资金、任务、责任全部到市、县的管理模式,由地方政府负总责,发展改革部门具体牵头,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统筹推进。我省成立山西省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程建设领导组,统筹协调工程建设的重大事项。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