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抓好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
要进一步理顺各地政府职业健康安全监管体制,逐步将安全生产工作从以控制伤亡事故为主向全面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转变。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深入落实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切实抓好粉(矽)尘、高毒物质等职业危害防范治理。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严格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预评价报告未经审核同意的,一律不得批准建设;对职业病危害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切实做好职业病诊断、鉴定和治疗,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权益。
九、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和行政问责
坚持有责必究、有过必罚,对每一起事故,都要严格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处理,查明原因,依法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进展和处理结果。特别是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及事故后逃逸的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理。加大事前责任追究力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的企业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视同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肃处理。要认真落实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和约谈、跟踪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和现场分析制度,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查找安全漏洞,完善相关管理措施,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十、构建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力度,通过“安全生产月”、“三晋安全行”、“安康杯”竞赛、创建青年安全示范岗等群众性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引导全社会切实增强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大力营造全省各地各行各业人人关心、支持安全生产的良好社会氛围。落实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制度和救援工作报道机制,完善隐患、事故举报奖励制度,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支持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和隐患排查,落实职工岗位安全责任,推进群防群治,巩固和完善全省“党委重视、政府监管、企业负责、全社会关心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