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监局关于中国银行石家庄市裕华支行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银监冀局复〔2011〕95号)
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
你行《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裕华支行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冀中银人〔2011〕53号)收悉。根据《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7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批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裕华支行营业场所由“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62号”变更至“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68号”。
请你行按照《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1号)的有关规定,于批准之日起10日内到河北银监局办理该机构金融许可证换发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