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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银监局关于付志彬、王安静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北银监局关于付志彬、王安静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银监冀局复〔2011〕103号)
河北银行:
你行《关于付志彬、王安静两位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冀银发〔2011〕146号)收悉。根据《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核准付志彬河北银行富强大街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王安静河北银行运河桥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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