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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档案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档案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重庆市档案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档案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渝档发〔2011〕76号)


各区县(自治县)档案局(馆),市级机关档案部门,市级大型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档案部门,市级各专业档案馆、部门档案馆:

  现将《重庆市档案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重庆市档案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5年)

  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顺利实施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深入推进依法治档,根据市委、市政府转发《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定》和国家档案局《全国档案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5年)》的要求,结合重庆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法治政府的要求,坚持普法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法治理念、公民意识教育和档案法治实践相结合,紧紧围绕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和档案事业发展目标,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市档案部门依法行政能力,为重庆档案事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六五”普法为载体,扎实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档案部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档案工作者依法治档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国家基本法律和档案行政法规的有效实施,推动重庆档案事业沿着法治化轨道科学发展。

  (三)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十二五时期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和档案事业发展总体要求,深入组织实施档案“六五”普法工作,努力为重庆和档案事业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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