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服务项目。做好“全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试点地区”各项工作,实施中医“治未病”工程,开展中医体质辨识和健康教育服务,为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提供中医健康指导。中医药项目所需经费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整体经费统筹安排,原则上不低于每个单项经费的10%,并逐年予以增加。2012年,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服务项目的实施。2013年,中医药服务项目健康指导率达到80%以上。到2015年,形成独具特色、全国领先、形式多样、服务规范的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模式。
二、完善中医药人才培养机制,全面提高队伍素质
(一)完善中医药师承制度。总结中医药师承教育经验,制定师承教育标准和相关政策措施,探索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师承教育模式。依托各级医疗机构,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医执业医师带徒培训,加强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补充、壮大中医药队伍。在全市遴选200名指导老师,为每位指导老师遴选1-3名基层医疗机构继承人,丰富中医药人才培养方式和途径。
(二)培养一批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参照高层次人才管理有关待遇,引进2-3名中医药学术领军人物。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与国内大师级学者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通过兼职、聘任等手段,邀请一批国家级知名专家不定期进行坐诊、讲学和带教。每年选派10名以上中医骨干到国内知名医院、知名专科进修学习,深入开展“十大名中医”、“中医药拔尖人才”等评选活动,到2015年,全市拥有10名以上省级名中医,培养50名学科带头人。
(三)加强基层实用型中医药人才培养。在市中医院建立全市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中心,在县级中医院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对城乡基层中医药人员进行培训。大力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支持基层中医药人员和乡村医生参加专业学历教育。到2015年,培训300名县级中医院专科技术骨干,500名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及中医全科医师。依托省会中医药高等教育机构,为乡村定向培养1000名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在“大学生村医”招聘工作中,要有一定比例的中医药专业人员。
三、加速产业聚集,积极扶持中药产业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