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水利局(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百政办发〔2011〕1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百色市水利局(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百色市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百色市委、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百发〔2010〕3号)和《中共百色市委、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百发〔2010〕4号),设立市水利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水能资源及地方电力农村水电(5万千瓦/座以下)的行业管理。
(三)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水利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江河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起草和制定规范性文件。
(二)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组织制定、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自治区和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自治区、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和自治区、全市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三)统筹兼顾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实施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乡镇供水工作。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
(四)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负责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全市主要江河水库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