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丰供 西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兴康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朝阳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崔勇生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陈智君 百色海事处副处长
马汉兴 市航务管理处副主任
郑汉显 南宁船舶检验局百色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百色海事处,办公室主任由陈智君担任。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6月1日-6月30日)。
根据本方案要求,各单位组织本单位系统相关评估勘验工作人员及时认真学习《天生桥、龙滩、百色水利枢纽库区船舶安全评估勘验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等文件精神。同时,认真组织宣传发动,做到统一认识、统一标准、步调一致、力量集中,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使安全评估勘验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深入人心。
(一)宣传方式:登报纸、上电视、编发宣传资料、贴标语、上门走访。
(二)宣传对象:未取得船舶检验证书的经营性客、货船舶和自用船舶(渔船)业主。
(三)宣传内容:1.本工作方案;2.《天生桥库区小型客/货渡船检验规定》(以下简称《检验规定》);3.《
中华人民共和国小型船舶安全检查规定》(以下简称安全检查规定);4.《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内河小型渔业船舶检验办法(试行)》。
(四)调查摸底:做好宣传发动的同时,同步开展库区内未取得船舶检验证书的经营性客、货船舶和自用船舶(渔船)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基础台账,为开展安全评估勘验工作做好准备。
第二阶段:安全评估勘验阶段(2011年7月1日-12月20日)
安全评估勘验工作由船舶归属地海事、交通、船检、渔政等部门派出专业人员联合组成评估勘验工作小组,并指定其中1人为组长,按照《指南》工作原则、工作程序,深入到各库区乡(镇)船舶集中点,开展船舶安全评估勘验工作。
(一)勘验小组依据《检查规定》要求,登船检查船舶及船员是否持有有效证书,以确定对本指南适用范围内的船舶开展勘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