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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百色市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认真开展防汛安全隐患检查。

  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分部门、法人负责”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的防汛工作检查,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不存隐患。要对工情和水情监测设施、通讯预警、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等进行认真检查和维护,确保防讯设施设备正常运转。要把水库、水电站、堤防、尾矿坝(库)、在建公路和铁路工程,在河、沟、溪边搭建的工棚,以及农村中小学校和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列入检查的重点。

  各县(区)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要实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与县(区)、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与乡镇(街道)防汛抗旱工作联系制度。从5月开始,市对县(区)自查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督促抓紧整改。

  (三)及时修订完善防汛应急预案。

  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抓紧修订和完善防汛工作预案,确保防汛措施更加到位,应急抢险更加有序,分工合作更加科学,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防汛预案体系。要适时开展演练行动,促进各部门和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各类预案的修订务必于5月底前完成。同时,要修订完善水库、水电站(含在建,下同)、尾矿坝(库)、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受山洪威胁地区的防洪抢险应急预案,落实好预警预报方式、撤离路线、避险地点以及灾民救助等措施;在建工程的法人要结合工程进展情况组织制定度汛预案和应对突发险情的处置措施。

  (四)加强防汛物资储备和队伍建设。

  防汛物资储备和队伍的组建务必在5月底前完成。要按照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抓紧补充、更新、备足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物资,做到缺什么补什么,备齐备足,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要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建设和管理,适时开展培训和演练,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干得好。大型水库、重点防洪工程和在建工程要按预案要求备足防汛抢险物资,组建抢险队伍。

  每县(区)应至少定点和定向储备以下防汛应急物资:麻袋3000只,编织袋20000只,编织布1000平方米,钢丝笼100个,沙石料1000立方米;每县(区)要组建一支不少于30人的抢险队伍,落实队员每人每月不少于1000元工资和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支抢险队伍至少装备冲锋舟2艘,租用或定向装备挖掘机2台和翻斗车6台,以及必要的抢险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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