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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工商局关于印发《全市工商系统2011年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牵头部门:法制处;配合单位:各分(市)局
  69、规范行政处罚权透明运行工作,实现自由裁量权控制、行使和监督考核全过程信息化;
  牵头部门:法制处、公平交易局;配合部门(单位):信息中心,各分(市)局
  70、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努力减少执法随意性,保证行政处罚的公平公正。
  牵头部门:法制处、公平交易局;配合单位:各分(市)局
  71、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案卷评查和质量考核,严格落实问责制度,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
  牵头部门:法制处;配合单位:各分(市)局
  五、坚持不懈地强化素质教育和作风建设,锤炼队伍更加严格
  72、全面开展“学习型工商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创新学习理念,拓展学习内容,努力提升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牵头部门:政工处;配合(部门)单位:机关党委,各分(市)局
  73、建立教育培训需求报告和培训计划会商制度,推行“点题培训”和“菜单式”培训,满足干部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坚持集中培训与网络培训并举,妥善解决工学矛盾。年内重点抓好工商所长网络培训工作。
  牵头部门:政工处;配合(部门)单位:机关党委,各分(市)局
  74、按照上级部署,认真组织好实行新“三定”和机构改革等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干部选拔、干部双向挂职,抓好业务骨干和后备干部的培养锻炼。
  牵头部门:人事处;配合单位:各分(市)局
  75、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开展领导点评、“亮身份、我承诺”、“学党史、强党性”等活动,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向纵深发展。
  牵头部门:政工处;配合(部门)单位:机关党委,各分(市)局
  76、积极开展“学典型、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全系统涌现出更多的“五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大力宣传先锋模范事迹,充分展现新时期工商队伍风采。
  牵头部门:政工处;配合(部门)单位:机关党委,各分(市)局
  77、全面推行“红盾先锋岗”,将工商职能延伸到每个社区、村镇,打造群众信赖的“民心岗”。
  牵头部门:政工处;配合单位:各分(市)局
  78、推进教育、制度、监督、纠风、惩处并重的惩防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廉洁自律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牵头部门:监察室;配合单位:各分(市)局
  79、全面推进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预防腐败工作,拓展电子监察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队伍管理等领域的应用,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的信息化、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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