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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工商局关于印发《全市工商系统2011年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牵头部门:生产要素所;配合单位:各分(市)局
  34、继续推进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强化广告监测和行政指导,联合有关部门落实联席会议各项制度,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牵头部门:广告处;配合单位:各分(市)局
  35、加大对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努力净化社会环境。
  牵头部门:公平交易局;配合单位:各分(市)局
  36、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积极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深入整治医药购销、出版发行、保险代理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并努力向工程建设、产权交易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拓展。
  牵头部门:公平交易局;配合单位:各分(市)局
  37、严格落实清理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前置审批部门开展集中清理,推动建立清理无照经营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机制,努力遏制增量、减少存量。
  牵头部门:企业注册局;配合单位:各分(市)局
  38、规范二手车交易,加大对违法回收拆解报废车辆行为的打击力度。
  牵头部门:车辆所;配合单位:各分(市)局
  39、保持对传销的高压严打态势,开展“无传销街道(乡镇)”建设,探索推进“无传销区、市”创建工作。
  牵头部门:公平交易局;配合单位:各分(市)局
  40、抓好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及时巩固整治成果,加强制度建设,实现对中介行业的长效管理。
  牵头部门:经纪人所;配合单位:各分(市)局
  41、探索和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积极推进全市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建设,建立网上巡查和案件查处机制。
  牵头部门:市场处、公平交易局;配合单位:各分(市)局
  42、查办一批网络违法典型案件。
  牵头部门:公平交易局;配合单位:各分(市)局
  43、全面开展无无照经营、无假冒伪劣、无消费投诉积案、无传销活动、无对管区工商干部举报的“五无”监管区创建工作,努力实现无照经营大幅减少、假冒伪劣基本杜绝、维权成效更加显著、传销活动有效遏制、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的目标。
  责任(部门)单位:企业注册局、公平交易局、市场处、合同处、商标处、广告处、食安处、消保处、消保委、办公室、人事处、监察室、法制处,各分(市)局
  三、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排忧解难,保护消费者权益更加有为
  44、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帮助消费者树立科学消费观念,提高自我维权能力。
  牵头部门:消保委、消保处;配合单位:各分(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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