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部门:合同处、企业注册局;配合单位:各分(市)局
21、积极完善农资市场网格化监管,加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保障农业生产有序进行。
牵头部门:市场处、公平交易局;配合单位:各分(市)局
二、尽职尽责地抓好市场整顿规范,维护经济秩序更加高效
22、集中推行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食品安全巡查办法、食品抽检工作规程等规范化文件,明确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内容和标准。
牵头部门:食安处;配合单位:各分(市)局
23、全面推行“一票通”监管模式,切实解决索证索票“操作难、坚持难”问题。
牵头部门:食安处;配合单位:各分(市)局
24、探索实施散装食品规范管理办法。
牵头部门:食安处;配合单位:各分(市)局
25、加强食品安全可追溯信息化体系建设,在大中型商场、超市推行食品安全查询系统,在连锁超市推行电子台账,实现对问题食品的快速追溯。
牵头部门:食安处;配合单位:各分(市)局
26、以乳制品等特种食品、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以及食品添加剂为重点,组织开展整治行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实现专项整治常态化。
牵头部门:食安处;配合单位:各分(市)局
27、加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农产品监管,努力维护物价稳定。
牵头部门:市场处、消保处;配合单位:各分(市)局
28、加强市场监督检查,严格督导落实索证索票、台账管理等制度;全面推开市场电子巡查制,广泛设置经营者承诺牌和工商提示牌,落实经营者承诺和责任;
牵头部门:市场处;配合单位:各分(市)局
29、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
牵头部门:市场处、公平交易局;配合单位:各分(市)局
30、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积极查处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牵头部门:商标处、公平交易局;配合单位:各分(市)局
31、在全市大中型商场、超市大力推行商品商标查验备案和国外知名品牌授权经营制度。
牵头部门:商标处;配合单位:各分(市)局
32、突出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商品,定期开展质量抽检,及时发布检测信息。
牵头部门:消保处;配合单位:各分(市)局
33、切实抓好成品油质量监管,积极查处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