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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工商局关于开展“红盾杯2011年青岛市打击传销好摄影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

青岛市工商局关于开展“红盾杯2011年青岛市打击传销好摄影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分(市)局(打传办)、各区(市)消保委:
  为更好地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局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禁止传销条例》,更好地发挥摄影爱好者在打击传销宣传工作中的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执法环境,市工商局、市打传办、市摄影家协会决定,联合开展“红盾杯2011年青岛市打击传销好摄影新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1年7月1日起至2011年11月31日,以宣传打击传销工作为内容的摄影新闻作品,均可报评。
  二、参评条件
  1.舆论导向正确,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查禁传销的坚定立场、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平安和谐的社会秩序服务;
  2.围绕揭露传销欺骗性和给国家、社会、家庭、个人造成的严重危害等主要内容开展宣传报道,曝光案件,发布警示,突出“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的主题;
  3.贴近生活、贴近社会、贴近群众,把握社会生活的本质和主流,着力反映社会生活中积极、健康、向上精神;
  4.内容情趣健康,选题得当,形式新颖,符合真实、及时、生动的要求;
  三、稿件要求
  参评作品需填写《红盾杯2011年青岛市打击传销好摄影新闻作品评选申请表》一式2份;报纸、杂志、网站发表过的作品须附发表过的原件一份;摄影作品需报送原创作品冲洗件1张和电子版1份,冲洗照片尺寸要求8寸,同时将照片的拍摄时间、地址和背景新闻用A4纸打印1份。上报作品应严格按要求报送,不符合上述标准者不予评选。
  四、报评办法
  各区(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本区(市)打击传销宣传工作好摄影新闻作品收集、上报工作。
  参赛者也可于2011年11月10日前,将作品寄送青岛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青岛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青岛市市南区漳浦路1号[农业银行楼]215室),逾期不予评选。
  联系电话:85730712   邮编:266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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