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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做好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检查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9月23日前完成)。各区县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对本地区技术改造专项项目的实施情况组织检查,于9月25日前将监督检查总结报告和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分别报送市经委。
  (二)自治区抽查阶段(10月上旬)。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自治区经信委、发改委成立联合检查组选择部分地区进行抽查。具体检查时间和地区另行通知。
  四、检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州市经贸委(经委)、发改委要高度重视技术改造专项项目监督检查工作,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的重要手段,抓好组织落实,确保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将技术改造专项项目监督检查与扩大内需贯彻落实存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等相关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提高效率。
  (三)认真总结,加快整改。各区县按通知要求,及时组织力量,集中时间对本地区实施的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项目实施情况和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努力做到全面细致,不留死角。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抓紧协调,及时整改。
  五、为尽快落实好此项工作,市经委决定本月19日上午11点在我委9楼会议室,召开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工作监督检查专题会议,请各区县及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凌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紫罗兰食品有限公司、新疆伊合拉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新疆佳雨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东戈壁福泰肉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博香缘食品有限公司、新疆西尔丹食品有限公司、新疆三海保鲜园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疆域绿色营养源研究院(有限公司)、新疆七一酱园酿造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恒远中汇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新疆阳光海洋棉织有限公司、新疆双久纺织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生化药业有限公司、新疆华世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桑欧太阳能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三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新疆百商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新疆磐基实业有限公司这21家企业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准时参加。

  附件: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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