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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医药生产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医药生产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发展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局、头屯河区经发委、新市区经发委、米东区经发委:
  2009年12月14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批转乌鲁木齐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2009]330号),根据该通知的要求,我委结合我市医药生产行业的基本情况,制定了《乌鲁木齐市医药生产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安全》),现将该方案下发你们,同时就作好该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积极作好宣传工作。医药安全生产工作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各区县应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乌鲁木齐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我委下发的《乌鲁木齐市医药生产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辖区内的医药、保健品、医疗用品生产企业开展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使企业明确责任,自觉树立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意识,自觉树立为建设和谐社会作贡献的思想。并积极配合药监部门组织开展的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增强各族群众科学用药、安全用药、合理用药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二、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为作好医药生产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市经委决定成立医药生产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市经委党组书记、主任    奚永生
  副组长:市经委副主任        艾赛特·吾书尔
  成 员:经济开发区经贸发展局副局长 陈秀丽
  高新区产业发展局局长    肖永东
  米东区经发委主任      罗常清
  新市区经发委主任      吴卫宏
  头屯河区经发委主任     刘少华
  市经委行业处处长      王新华
  市经委技术处处长      张春月
  市经委中小企业处处长    胡伟鸣
  医药生产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委行业处,并负责有关具体工作。
  三、请各单位在接此通知后对本辖区内的医药、保健品、医疗用品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认真摸底、调查,并将摸底、调查情况于4月28日前上报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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