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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第四届贵港仲裁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第四届贵港仲裁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贵政发〔2010〕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贵港仲裁委员会第四届组成人员经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聘任。现公布如下:

  主 任:宾能松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吴华灵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梁之宁 市元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委 员:黄贵新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经济师

  黄平山 市市政管理局局长

  闵贵荣 市江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经济师

  林 武 市房产局局长、工程师

  张建文 市工商局副局长、经济师

  苏 宁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政工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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