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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港市村镇规划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港市村镇规划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政发〔2011〕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贵港市村镇规划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

  贵港市村镇规划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镇(乡)、村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节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方面。目前,我市村镇基础设施配套严重不足,全市村镇规划编制滞后,管理缺位,普遍存在建设杂乱无序、生态环境恶化、农房建设质量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农村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开展村镇规划集中行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引导村镇有序建设、扩大内需的迫切需要;是促进集聚发展、节约土地资源的有效手段;是推进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民建房和整治村屯环境的基础性工作;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的重要保证。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从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村镇规划集中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实施。为确保全面完成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发展观念,统筹城乡区域发展。从2011年开始,用三年左右的时间(2011-2013),开展村镇规划集中行动,以逐步实现村镇规划基本覆盖为重点,以非常办法、非常措施、非常力度推进村镇规划编制和村庄治理,健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完善长效管理,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经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完成各县(市、区)域村镇体系规划、乡镇总体规划,以及村委所在地村屯、中心村和交通干线沿线50户以上自然村等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审批,使我市的村镇规划建设依法管理、有序发展,逐步实现规划科学、机制健全、设施完善、功能较全、集约节约、环境优美、村容村貌特色鲜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长远目标。

  2011年主要任务为:组织编制完成辖区内2个县域镇村体系规划(即:桂平市、平南县),9个乡镇总体规划(即:桂平的马皮乡、南木镇、木圭镇;平南县的马练乡、镇隆镇、平山镇;港南区的新塘乡、瓦塘乡;覃塘区的山北乡),以及727个行政村或自然村的村庄规划(即:港北区77个、港南区100个、覃塘区100个、桂平市250个、平南县2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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