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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收集2012年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收集2012年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的通知
(自府办函〔2012〕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2012年是我市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之年。为充分发挥招商引资在推进“两化”互动、建设“五个自贡”中的重要作用,加速推进成渝经济区西南部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就做好我市2012年招商引资项目收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各区县(含高新区管委会,下同)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根据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十二五”规划,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五个自贡”和推进“两化”互动的决定,结合工作职责和招商项目需求,高质量收集、编制、包装好我市2012年招商引资项目。
  (一)项目收集范围。总投资在1亿元以上(其中农业项目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新建续建项目、资产重组项目(包含闲置厂房)、合资合作项目和其他需要推出招商的项目。
  (二)项目分类。项目共分为5大类,分别为高新技术(含新能源、新材料、节能减排技术、生物技术、电子和信息技术等)、装备制造、基础设施(含产业园区和集中区)、现代农业(含饮料食品、农产品加工等)和现代服务业(含文化旅游、物流等)。
  (三)项目可行性。各项目编制单位要结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真实、有效地包装推介项目。推出的项目要有成熟度,在土地指标、土地规划和水、电、气等要素保障方面要有可行性,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
  二、责任单位
  (一)此次项目包装采用条块结合的方式,各区县负责所属辖区内招商项目的编制和填报;市级招商牵头部门负责本单位所属行业(系统)招商项目的编制和填报(市国资委负责国有企业改制重组项目的编制和填报)。
  (二)市级招商牵头部门职责。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牵头推出机械、化工、装备制造等工业类项目;
  市农牧业局负责牵头推出现代农业、畜牧业、农产品加工等农业类项目;
  市商务局负责牵头推出专业市场、商贸、物流等项目;
  市外事侨务旅游局负责牵头推出旅游及文化类项目;
  市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负责牵头推出基础设施、交通、城市综合体等项目;
  市国资委负责牵头推出国有企业改制和重组类项目。
  (三)2012年编制包装招商项目目标任务分解情况(详见附件1、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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