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人社明电[2012]3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
就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和《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12〕1号)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公安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自2011年2月8日至3月20日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们研究制定了《全省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公安厅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一二年二月六日
全省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有序的就业环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安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自2012年2月8日至3月20日,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专项行动目标与任务
此次专项行动的目标是: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和劳动用工监管,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职业中介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完善监管制度体系,为促进更加充分就业营造良好环境。
此次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取缔“黑中介”等非法职业中介组织,整顿违规经营的职业中介机构,规范职业中介机构的中介活动和用人单位的招工行为,依法严惩“黑劳工”、“黑中介”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中坚决做到“三个不放过”,即违法事实没有查清不放过,劳动者合法权益没有得到维护不放过;涉案嫌疑人没有归案不放过。
二、专项行动的对象和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