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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人社明电[2011]3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为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营造公平、竞争有序的用工环境和就业环境,帮助劳动者通过市场实现就业,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11〕1号),决定从2011年2月21日至3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们研究制定了《全省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  苏  省  公 安  厅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全省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11〕1号)精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从2011年2月21日至3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有序的就业环境,是促进就业的迫切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此次专项行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就业促进法和部省促进就业的相关政策规定,推动更加充分就业目标的实现。具体目标任务如下:
  一是严厉打击以职业中介为幌子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取缔“黑中介”等非法职业中介组织,有效遏制职业中介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二是规范职业中介机构的中介活动和用人单位的招工行为,清理整顿违规经营的职业中介机构,改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为劳动者就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是提供有效的用工指导和服务,促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市场实现供需对接,为缓解我省部分地区就业中结构性短缺问题作出贡献。
  二、清理整顿的对象和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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