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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处置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工作方案的通知

  龚冲仪  市环保局副局长
  陈继伟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办公室主任由刘建强兼任,联系电话:2829890、2823174,传真:2818385。
  各级政府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负责对辖区处置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工作,迅速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要落实专人对辖区内的河道、水库、大水面山塘进行重点排查。发现有乱丢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的,当地政府要即时进行规范化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根据自治区水产畜牧局《转发农业部<关于印发〈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桂渔牧发〔2005〕65号)规定,“饲养和诊疗环节发现的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的报告、临时看管和处置工作应分别由畜主和业主具体负责”。对畜主和业主不明确或无法明确的,根据玉林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处置,各级各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落实责任,不能相互推诿、扯皮,要从大局出发,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水产畜牧兽医部门:要深入各养殖场进行登记排查,指导畜主对病死及死因不明的畜禽进行规范化处置,与此同时,要加强产地检疫和免疫消毒工作;
  工商部门:要对市场(包括超市)发现病死及死因不明畜禽和畜禽产品进行规范化处置;
  商务部门:要对屠宰环节发现病死及死因不明畜禽和畜禽产品进行规范化处置;
  市政市容部门:要对城区内街道发现病死及死因不明畜禽和畜禽产品进行规范化处置;
  交通部门:协助相关部门对城区各车站、码头、交通要道两侧发现病死及死因不明畜禽和畜禽产品进行规范化处置;
  公安部门:做好乱丢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业主查处工作及协助各部门做好执法工作;
  林业、水利部门:协助做好对山林、河道、水库以及大水面山塘的排查和处置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动物规范化处置资金。
  同时,环保、卫生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二)依法监督,强化执法。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监督管理。对查出的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和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产品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进行规范化处置;对不按照国家标准处理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和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产品标准的饲养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罚。如发现屠场、肉食市场、活禽销售市场、流动肉食小摊点有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和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产品的,一律没收密封进行规范化处置,并对当事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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