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送幸福送健康婚育综合服务进万家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民政部门要做好婚前卫生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结婚当事人自觉参加婚前医学检查。发挥部门优势,负责配合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保健、地中海贫血防治的意义及重要性宣传,协助做好相关宣传资料的发放工作。与卫生、人口计生、妇儿工委等部门密切合作,采取有效措施,因地制宜,共建婚育综合服务平台,促进百姓婚姻幸福。

  卫生部门要切实把好婚前医学检查质量关,加强规范管理,优化婚检服务,普及婚检和预防出生缺陷及卫生健康知识,做好婚育综合服务的协调指导。要发挥技术优势,统一婚前医学检查的内容和标准,优化婚检工作流程,规范提供优质的婚检技术服务。组织医疗保健机构制作固定宣传栏,结合新婚学校、孕妇学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日常工作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播放相关宣传资料,普及免费婚检优生优育知识,提高群众参加免费婚检和地中海贫血防治自觉性。

  人口和计生部门要将婚检与优生优育结合起来,发挥计划生育宣传网络进村到户的优势,广泛进行动员、宣传和培训。指导推进婚前保健和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的宣传工作,重点做好宣传倡导、健康促进、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一级预防工作,普及优生优育知识。在各地婚育综合服务平台设立宣传咨询台,选派业务能力强的计生技术人员做好计生政策解释,宣传婚前保健、婚育及艾滋病预防知识,发放婚检手册、药具,推动婚育综合服务的开展。

  妇儿工委部门要切实负责协调活动的开展和牵头督查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及时总结宣传各地开展婚育综合服务的经验做法,推动各级各相关部门加快婚育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确保2010 年《两纲》婚检目标达标。

  (四)优化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参与婚育综合服务的各部门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政策理解力和执行力,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制定便民利民的服务流程,完善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

  (五)加强督查,促进工作开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婚育综合服务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督导,全面掌握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对少数地方部门之间配合不力的情况,市直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口指导、协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着力解决辖区薄弱环节、没有形成合力和婚检率低等问题,在依法、便民和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婚育综合服务深入开展。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