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玉政办电〔2010〕1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10〕18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开展一次冬季防火工作督查考核活动
在自治区督查前, 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督查考核组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区直中直各有关单位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和以火灾高危场所为重点的防火工作开展一次考核验收和督查。市公安消防支队牵头制定督查考核方案。
二、做好督查考核情况汇总和迎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