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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市财政局负责财政补贴资金监督和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四)市环保局负责废旧家电拆解处理和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五)市发改委、物价局负责加强以旧换新家电的价格监管,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负责指导中标家电回收企业合理制定旧家电回收价格并及时予以公布,监督中标家电回收企业按公布的旧家电回收价格回收旧家电;督促检查中标家电销售企业按市场正常价格销售新家电,做到公开透明、价格合理。
  (六)市工信委负责对家电产品生产企业的管理,督促指导生产企业提高和保障家电产品质量。
  (七)市工商局要加强家电产品市场监督管理,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依法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对以旧换新家电产品的申诉举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八)市质监局要加强家电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查处违反质量法律法规的行为,从源头上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违法活动,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九)市公安局负责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工作中的日常治安工作。
  (十)市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家电以旧换新的日常税务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选择好家电以旧换新承担企业。严格按照规定采取招标方式确定家电销售企业和家电回收企业。要加强监督,确保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要督促指导中标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要加快完善家电回收、拆解处理利用体系。拆解处理能力不足的县(市、区),要挖掘现有企业潜力,并研究适当增加家电拆解处理企业。
  (二)严格补贴资金监管。加强对家电以旧换新销售、回收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采取巡查、抽查、暗访等多种措施,防止旧家电回流,倒卖回收的旧家电及以旧换新凭证等违规行为,确保中标回收企业将回收的旧家电全部销售给指定的拆解企业。对经核查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采取收回财政补贴资金、扣除企业违约保证金、取消中标企业和指定企业资格、公开曝光等措施严肃处理。
  (三)加大宣传。各中标企业要加大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宣传,加大在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各大报刊和商场内的宣传,确保家电以旧换新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
  (四)加强舆论宣传。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印刷宣传册和流动车等广泛宣传家电以旧换新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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