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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玉林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暨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强化宣传发动。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将创森和造林绿化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广泛宣传创森和造林绿化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宣传造林绿化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宣传造林绿化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引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城镇、农村适龄公民参加造林绿化,形成造林绿化全市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多渠道筹集资金。本着分级负责、多元投入的原则,主要通过“政府补、部门筹、企业引、社会集”等办法,多渠道筹措创森和造林绿化资金。在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财政支持的基础上,市财政将通过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整合相关专项资金,重点加大对创森和造林绿化公共领域的扶持力度。各县(市、区)政府要将创森和造林绿化政府投入和必要的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创森和造林绿化规划的顺利实施。发展改革、林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林业重点工程的项目资金支持造林绿化工作;交通运输、铁路部门要落实公路、铁路绿化建设经费,新建和改扩建公路、铁路绿化经费要纳入工程预算,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城镇新建和改扩建项目附属绿地建设经费要纳入项目预算;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要安排矿山环境绿化建设经费预算;相关部门在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水土保持、水利工程、新农村建设等项目时,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要落实好造林绿化资金。同时,要通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出台优惠政策和完善金融支持造林绿化政策等措施,鼓励外资企业、国内企业和个人参与造林绿化,吸引各种资金投入。

  (四)实行部门和单位负责制。进一步落实部门和单位责任,形成创森和造林绿化分工协作机制。各级绿化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辖区内的创森和造林绿化工作;林业部门主要负责山上和城乡风貌改造村屯绿化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抓好造林绿化规划设计、种苗供应和技术服务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筹措创森和造林绿化补助资金;交通运输、公路部门负责公路两侧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工作;铁路部门负责铁路两侧铁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工业园区和工矿企业的绿化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建制乡镇以上城镇和单位园区绿化工作;水利部门负责所辖水利枢纽、水库、水电站等水利工程设施的绿化和库区水源林及水土流失区的林草建设;教育部门负责校园绿化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做好农田林网绿化;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指导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将城乡绿化用地纳入规划统筹布局和安排,以及全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废弃矿山的植被恢复;农垦、监狱等单位负责本单位管理区域范围内宜林地的绿化工作;鼓励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民兵、青年、学生组织及其他社会团体,发挥各自作用,积极参与造林绿化事业;监察机关要加强对造林绿化工作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审计部门要加强对造林绿化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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