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乡村绿化。
(1)城乡风貌改造村屯绿化:绿化12个自然屯,分别是玉州区城北街道凤村大井自然村、大塘镇大塘村横岭自然村、大塘镇苏烟村新屋自然村;北流市新圩镇梧村1、2、3、4、5、6、7、9组、西埌镇平地山村10、16、17组、民乐镇萝村新兴片;容县十里乡大萃村马股岗自然村、容州镇平坡村傅屋自然村、六王镇古泉村界辽自然村;兴业县山心镇山心村木管塘自然村、龙安镇柑坡村卜塘自然村、卖酒镇周覃村周村。
(2)重点绿化村屯:绿化4个自然屯,分别是陆川县良田镇车田村车田自然村;博白县亚山镇大禾村坡禾地自然村;福绵管理区福绵镇福绵街道;玉东新区茂林镇陂耀村桂科自然村。
(3)百万农户种千万棵树:动员26.8万农户种植268万株树,平均每户种植10株树。
4.山上绿化。全市人工造林19.02万亩,重点发展速丰林、油茶和珍贵乡土树种等。
5.全民义务植树。2011年全市全民义务植树780万株。
五、加强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一)生态科普基地。在玉林市狮子山公园、玉林市龟山公园、玉林师范学院、玉林市湿地公园、玉林市林科所和广西大容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生态科普知识教育基地共6处。
(二)文化主题园。在北流、容县、博白、玉东新区建设以荔枝、沙田柚、桂圆、花木为主题的文化主题园基地5处。
(三)纪念林基地。在玉林市龟山公园、狮子山公园、容县都峤山风景区等地建设纪念林基地7个。
(四)义务植树基地。在全市新建全民义务植树基地37个。
(五)古树名木保护。对全市范围内的古树、名木进行调查,确保所有古树、名木都要归档、编号、挂牌,并设立保护围栏,明确管护单位及责任人,落实保护措施,使全市的古树名木建档保护率达到100%。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周密部署,强力推进造林绿化工作。各级政府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以下简称“创森”)和“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全面负责,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要把创森和造林绿化目标任务分解到县(市、区)、乡(镇)、村(屯)和山头地块,层层签订责任状,把责任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程建设总体目标、建设任务和建设标准,因地制宜,科学编制造林绿化工程建设规划,落实年度造林绿化任务,科学有序地推进造林绿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