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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玉林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暨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市动员,全民动手。以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社会大发动,全市总动员,各行各业齐参战,真正做到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

  (二)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各级政府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相关部门按照《总规》建设和部门造林绿化分工负责制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三)坚持政府引导,多方投入。建立和完善造林绿化财政补助制度,整合相关支农资金和部门资金,增加公共投入。同时把造林绿化与产业发展结合起来,积极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系。

  (四)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按照《总规》建设要求,在继续抓好山上造林绿化的同时,重点推进城镇、通道、村庄和庭园绿化,全面达到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水平。

  (五)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山区绿化要大力发展速生树种、乡土树种和名特优经济树种;城镇绿化坚持乔灌草相结合;交通干线绿化要着力抓好两侧林相改造和宜林路段林带建设;村庄绿化要大力发展经济效益较好的经济果木林和珍贵树种,努力实现生态景观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六)坚持明确主体,落实权益。落实造林主体,做到“不栽无主树,不造无主林”,明确管护责任,维护造林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四、建设任务

  (一)总体目标。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0%,玉林城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6%、33%和11平方米以上,其他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5%、33%和9平方米以上,市民出门500米有休闲绿地;重点城镇的单位庭院和工业园区基本绿化,宜绿地绿化率达90%以上;已建和新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铁路基干林带宜林地绿化率达90%以上,普通公路宜林地绿化率达85%以上;主要河流两岸宜林地绿化率达90%以上,主要街道、公路、铁路及江河渠道建成各具特色的绿化示范样板带。

  (二)具体任务。2011年的造林绿化工作要加大力度、加大投入、加快步伐,以城镇、村屯、通道和庭园绿化为重点和突破口,按照“六个一”建设要求(即一段道路绿化样板段、一段河流绿化样板段、一条森林街道、一批园林绿地、一批绿化示范村屯和一批绿化模范庭园)抓好示范点建设。通道绿化要以高速公路出入城区连接道路、国道省道公路、辖区内高速公路,以及南流江、北流河、绣江、九洲江沿岸为重点;城镇绿化以建设城市森林公园、森林街道、公共绿地和单位庭园绿化为重点;村屯绿化以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风景区沿线可视村庄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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