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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玉林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暨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玉林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暨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玉政办发〔2011〕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1年玉林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暨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2011年玉林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暨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工作方案

  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在全市掀起新一轮大规模造林绿化高潮,推动“大种树、年年种、人人种”活动的蓬勃开展,进一步改善我市生态环境,把玉林建设成“有山皆绿、有水皆清”的岭南绿都,现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区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15号)精神,结合玉林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打造林业强市的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林业在生态建设中具有首要地位。经过长期努力,玉林市的林业生态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但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矛盾不时显露,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让森林进城镇、进社区、进村屯、进工厂、进校园,有利于发挥森林的固碳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等功能,有利于巩固全市现有生态建设成果,进一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减少各类生态灾害,使我市的山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绿色品牌优势更明显,从而增强我市核心竞争力,为富民强市提供生态安全保障。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的意见》、《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的实施意见》;围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建设林业强市,坚持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规》)为基础,以通道绿化、城市绿化和村屯绿化为重点,“山上治本”与“身边增绿”同步推进;创新造林绿化体制和机制,提高科技支撑力量,加快造林绿化步伐,提升绿化质量,实现“城在林中,村在景中,房在林中”、“一条通道一条绿色走廊,一座城市一片森林,一个村庄一座绿岛”的宜居玉林,促进我市的自然和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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