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玉林市土地“征转分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玉政办发〔2011〕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2号)、《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意见的函》(国土资函〔2010〕20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桂政发〔2008〕61 号)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征转分离”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198号),为更好地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和自治区重点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切实维护被征地集体及农民的合法权益,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玉林市土地“征转分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韩元利 市长
副组长:禤甲军 副市长
成 员:陈昭棋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黄振辉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尚强 市财政局局长
沈永忠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招 展 市住建委主任
潘 艳 玉州区区长
何东真 北流市市长
莫荣新 陆川县县长
黄少明 博白县县长
李玉振 容县县长
赖榜轰 兴业县县长
莫汉成 福绵管理区管委主任
封寅芳 玉东新区管委主任
欧盛新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土地“征转分离”工作的组织协调;研究处理土地“征转分离”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总结推广土地“征转分离”试点工作经验,指导全市土地“征转分离”工作有序实施;对全市土地“征转分离”工作实行检查监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土地“征转分离”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黄振辉兼任,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联系电话:2836619,传真:2836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