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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玉林市2011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玉林市2011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玉政办电〔2011〕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玉林市2011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玉林市2011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14个部委《关于2011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9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2011 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1〕80 号)的要求,我市定于2011年6月11日至17日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为做好我市2011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组织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节能我行动,低碳新生活。
  二、活动时间
  2011年6月11日-17日。
  三、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能源资源各项措施,认真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部署要求,在全市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社会公众节能意识和资源忧患意识,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实现我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创造有利条件。节能宣传周期间,鼓励和引导企业、机关、学校、社区等把倡导节能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作为重点,普及节能知识和方法,推介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宣传节能先进典型,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及网络等信息平台,广泛宣传国家节能政策、能源形势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形成全民节能减排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活动内容、方式及主办部门
  节能宣传周活动期间,市层面主要组织开展媒体联动宣传节能、节能减排板报宣传展示和绿色建筑节能宣传等十项主要活动。
  (一)开展媒体联动宣传节能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我市的节能减排形势、政策、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节能减排工作部署,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全民节能减排行动的重大意义,把节能减排变成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一是广播影视部门要组织广播、电视等媒体以专题的形式集中宣传我市“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成就,播放倡导低碳生活、保护环境的公益广告等;二是利用网站和移动短信平台发送节能减排公益短信,实现媒体宣传全覆盖。(媒体宣传由市广电局主办,公益短信由市发改委、环保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主办,工信委、住建委、农委、交通运输局,市团委、总工会、妇联协办)
  (二)开展宣传板报展示活动。围绕今年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共建生态文明,共享绿色未来”的活动,结合污染减排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新颖、丰富多彩的节能减排宣传板报展示活动。通过开展节能、节电、节水以及保护环境建设的宣传活动,唤起社会公众对环境与发展关系的清醒认识和自觉行动,弘扬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号召全市人民行动起来,节约能源、减少污染,在全社会中营造关注环境、保护环境的浓厚氛围。(市环保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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