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积极地实施“走出去”战略。以提升苏州经济国际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为目标,抢抓全球化不断深入发展的历史机遇,全面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国际投资合作为重点,大力推进跨国经营,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努力推动全市开放型经济从“引进来”为主向“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转变,从追求规模速度向注重质量效益转变,从大向强转变,为全市“三区三城”建设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做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企业运作、市场导向原则。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推进“走出去”战略。企业的跨国经营为商业化、市场化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企业应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同时遵守当地法律,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政府部门通过规划、激励、服务、监管等方式引导企业制定国际化战略,开展跨国经营,用好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各项支持鼓励政策。
2.投资主体在苏州原则。支持各种类型的企业主体对外投资。在苏州注册的国有、民营、外商投资以及混合所有制企业“走出去”发展,都受到地方政府的鼓励和扶持。鼓励和支持企业将总部放在苏州,将低端的生产制造加工环节放在全球布局。鼓励跨国公司以苏州子公司的名义开展全球化投资,提升苏州子公司生根发展的层级和能力。不鼓励以自然人为投资主体对外投资。
3.产业转移与转型升级相结合原则。加强引导,将“走出去”带来的产业转移和苏州经济转型升级相结合。加大力度,淘汰高污染、高能耗行业和落后产能行业,推动单位土地产出效益低、简单劳动密集型以及低端制造加工型企业向外转移。腾笼换凤,积极引进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制造业项目,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突出引进销售、研发、财务中心和各类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在低端产业向外转移的过程中,注重引导高端产业在苏州的集聚发展和产业链的形成,切实提高土地集约化和单位面积产出水平,提高高收入就业岗位的数量和占比。
4.政策扶持与制度及服务创新相结合原则。在帮助和引导企业用好用足国家、江苏省和苏州市的各项“走出去”扶持政策的同时,积极开展制度及服务创新。不断完善全市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政策支撑体系,全面提升政策支持力度;建立起集信息指导、风险评估、服务跟踪、融资支持等为一体的服务机制,不断扩大服务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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