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2012年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武政办〔2011〕18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武汉市2012年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已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武汉市2012年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
一、政府采购目录
(一)货物类
1.轿车、越野汽车、卡车、旅行车、大客车、救护车、洒水车、道路清扫车、垃圾车、工程汽车、工具汽车、警车、通信和广播用车、其他专用汽车、摩托车、船只。
2.计算机(含台式、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办公用纸。
3.单价在1万元或者批量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速印机、一体机(含便携式一体机)、碎纸机、投影仪(含银幕)、扫描仪、电话机、电视机、影碟播放机、电冰箱、洗衣机、吸尘器、摄影(摄像)器材、刻录机、空气调节设备(含除湿设备)、办公家具,学校、科研和医疗专用家具、工具和仪器,正版应用软件、通信设备、印刷设备、照排设备、网络设备(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调制解调器、不间断电源、磁盘阵列及其他网络设备)、移动存储设备、磁盘保护卡、发电设备、医疗设备及器械、计划生育设备、医疗耗材、安防监控设备、广播电视影像设备、灯光照明设备、音响设备、文艺设备、乐器、体育专用器材、电梯及安装、中央空调及安装、专用导航设备(含GPS)、起重机、炊事设备、锅炉,质量技术检测监测专用设备、食品药品检测专用设备、公共卫生检验监督监测专用设备、交通管理监控专用设备、水利水电检测监测设备、农产品检测监测设备、环境检测监测设备、气象专用仪器设备、地震专用设备、农用机械设备、工程机械、园艺机械、税务装备、消防设备、道路清扫设备、检察诉讼设备、法庭内部装备、警用器械、保安设备、保密设备、教学专用仪器设备、课桌椅、教科书、实验室设备、制服、劳保用品、生物制品及监测试剂、动物疫病检测防治用品、图书资料、艺术部门用材料和用品、救灾物资、防汛物资、抗旱物资、储备物资、农用物资、航测专用设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专用设备。
4.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产品。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
6.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