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省建设人力资源协会服务收费问题的批复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省建设人力资源协会服务收费问题的批复
(湘价函〔2011〕172号)


省建设人力资源协会:

  你会《关于重新审定我会有关服务性收费的请示》收悉。你会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承担全省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建筑业企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考试、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和岗位鉴定等服务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其服务收费行为,根据《湖南省社会团体有偿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湘价服〔2009〕136号)精神,结合湘价服〔2001〕126号、湘价服〔2002〕205号、湘价函〔2008〕180号文件执行情况,现就你会服务收费重新批复如下:

  一、提供培训、考试、认定等服务,应遵循自愿、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服务要求和技术规程提供规范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二、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一)省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报名费:15元/人。

  2、考务费:专业基础知识科目40元、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40元、专业知识及专业实务科目90元。

  3、考试合格者,发文确认资格,并在网上公布,颁发资格证书,可收取审核认定费(含证书):30元/人。

  (二) 建筑业企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考试

  1、报名费:10元/人。

  2、统考考务费:30元/科(限5科)。

  3、岗位资格考核认定费:40元/人。

  (三)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和岗位鉴定

  1、培训费:按湘价服〔2009〕136号文件规定,每课时2元。

  2、鉴定服务费(含证书):初级岗位140元/人岗,中级岗位160元/人岗,高级岗位180元/人岗。

  三、你会接此批复后,应及时到我局办理服务价格登记手续,使用国家规定的票据,亮证收费,自觉接受价格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关于调整省建设教育协会考务费标准的批复》(湘价服〔2001〕126号)、《关于核定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和岗位资格鉴定服务费的批复》(湘价服〔2002〕205号)、《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省土建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的批复》(湘价函〔2008〕180号)同时废止。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