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深圳市南山区区级行政执法主体变更等事项的公告
(深法制〔2011〕114号)
按照《
深圳市行政执法主体公告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第126号令),我办对南山区此次机构改革涉及主体名称和行政执法职责调整的深圳市南山区经济促进局等六个政府工作部门实施行政执法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对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主体和委托执法进行了审查,对深圳市南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执法进行了审查。经审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深圳市南山区区级行政执法主体变更公告
一、深圳市南山区经济促进局
深圳市南山区经济促进局行使原南山区农业水务局承担的对违反农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海洋与渔业、动植物防疫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的职责,以及对有关违法行为所涉及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农产品实施扣押、没收、无害化处理和销毁的职责。
二、深圳市南山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深圳市南山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行使原深圳市南山区卫生局、原深圳市南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职责。但原深圳市南山区卫生局承担的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分局行使。
三、深圳市南山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深圳市南山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行使原南山区环境保护局承担的对违反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和排污费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行为进行查处的职责,以及原南山区农业水务局承担的对违反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河道管理、节约用水、排水管理、防洪防风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的职责。
四、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行使原深圳市南山区建设局(住宅局、民防委员会办公室)承担的职责。
五、深圳市南山区文化体育局
深圳市南山区文化体育局行使原南山区文化局(广播电影电视局、新闻出版局)承担的依法对违反文化市场、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的职责。
深圳市南山区文化体育局不再行使原南山区体育局承担的南山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的登记、管理和初审职责,以及对违反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的职责。
六、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行使原南山区劳动局承担的劳动监察职责和原南山区人事局承担的人才市场监管职责。
原南山区人事局承担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职责由南山区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行使。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主体及委托行政执法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法规、规章,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主体及受其委托的执法组织在各自职责权限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现将南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主体及受其委托的执法组织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