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领域包括:高端新型电子信息(含新型显示、新一代通信;物联网、云计算、三网融合、下一代互联网、网络增值服务、地理空间信息;软件与集成电路设计、数字家庭、高端消费电子产品;关键元器件、专用电子设备等)、半导体照明(LED)、新能源汽车、生物(含生物医药、现代中药、先进医疗设备、生物育种等)、高端装备制造(含航空航天、轨道交通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智能制造装备、高端农业机械装备等)、节能环保、新能源(含太阳能光伏、太阳热能利用、核电装备、风电、智能电网等)、新材料等8大领域。
四、申报条件
(一)2010年已获评的100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且2010年管理和经营绩效突出,登记注册信息未发生实质性变更的企业。
(二)其他申报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广东省境内登记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主营业务为本方案培育和认定范围中列举的8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产品的研究、开发和生产。具体条件如下:
1、管理规范。
有明确的企业章程,规范的生产、技术和财务管理制度,具有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能力和制度,依法纳税,守法经营,近两年(2009、2010年)无违规违法记录。
2、企业规模。
企业从业人员数不少于100人,其中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专职从事研发的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达10%以上。企业总资产达5000万元以上,近两年平均年销售收入达1亿元以上,其中新兴产业产品和业务收入占比不低于70%. 3、行业地位。
在所属行业领域处于国内乃至国际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带动性或带动潜力,能够代表行业发展趋势,引领行业发展方向。
4、创新能力。
企业设有专职的R&D机构和相应的技术先进的研究开发设施,R&D活动为企业创新引领发展提供了重点的技术支撑,近两年(2009、2010年)企业R&D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平均达3%以上。至少拥有一项所在领域核心发明专利或其独占许可权,整体技术水平居行业领先。
5、盈利能力。
企业经营业绩良好,财务稳健,近两年(2009、2010年)连续盈利,销售收入和利税总额呈稳定上升势头。
此外,对于掌握产业发展核心关键技术,发展潜力大、产品市场前景好、近三年新设立、发展规模和财务指标暂达不到上述条件的中小型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或拥有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在建项目的企业,可自愿申报,经所在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可作为个案专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