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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的通知

  (三)加强宣传,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站宣传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和取得的工作成果,联合北京电视台等主要媒体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反拐公益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要重视舆论和社会监督,动员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狠抓落实,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实施救助保护工作,联合开展现场集中救助行动,按照规定及时采血验血,对拐卖、拐骗和操控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震慑态势。接到群众举报的流浪未成年人线索和有关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公安、民政、城管实行首接责任制,部门之间、部门内部之间不得推诿。各区县要切实做好专项行动数据统计、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提高救助保护能力。专项行动期间,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组成检查组,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区县工作进行检查。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区县、部门、街道(乡镇)、和社区(村),予以表扬;对组织不力、工作措施不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

  市“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68315312

  电子邮件:yewuke707@163.com

  附件:1、市“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人员单

  2、市“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统计表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市“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陈卫东  市民政局副局长
  成 员:许继慧  首都综治办副主任
  罗 洁  市教委副主任
  李润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
  师淑英  市财政局副巡视员
  任建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巡视员
  马惠民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赵 涛  市卫生局副巡视员
  办公室成员:
  主 任:李 军  市救助管理事务中心主任
  副主任:王文柱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公共秩序管理支队
  副支队长
  温天武  市城管执法局协调处处长
  成 员:徐长明  首都综治办联络处副处长
  沈柳莺  市教委基教一处副调研员
  刘小军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介绍服务中
  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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