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本金投入
今年将增加资本金安排项目个数,提高资本金安排在产业引导和结构调整资金中的比重,重点安排我省重大产业项目。资金额度按照项目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国家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最低比例规定和企业筹措能力安排,一般不超过企业出资的20%。
三、申报条件
(一)属于国家《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项目,符合我省优势产业发展方向,符合国家和省上的发展规划、行业准入条件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企业已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具备实施项目需要的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实力。
(三)申报贷款贴息的项目,企业的银行信用等级达到A级及以上,资产负债率60%以下。
(四)已开工的在建项目或2012年内能开工的新建项目。
四、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一)企业及项目情况介绍。主要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工艺技术、总投资、资金来源及筹措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内容。同时按要求填写附件1和附件2。
(二)项目核准或备案批复文件、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意见、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投资项目)、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适用于需新征土地的投资项目)等相关文件。
(三)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在建项目应出具与银行签订的中长期贷款合同;新开工项目应出具银行的中长期贷款承诺。贷款合同或承诺应明确贷款用于申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项目征集、申报办法
(一)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网站发布《申报指南》,面向全省公开征集项目;
(二)项目单位可直接向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报送并抄送项目所在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直接申报的项目汇总后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返回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进行初审;
(三)项目单位也可报送至各县(区、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汇总,再由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初审并汇总后,联合向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申报;
(四)符合条件进入项目库但当年未能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在下一年度优先安排。
(五)申报截止时间2012年3月30日,项目申报材料需准备一式3份(包含纸质和电子版)。
咨询电话:省发展改革委 029-87293670
电子邮箱:87293670@163.com
省财政厅 029-87611220
电子邮箱:xuyf@sf.gov.cn
附件:1、2012年陕西省产业引导和结构调整资金项目情况表
2、2012年陕西省产业引导和结构调整资金企业情况表
附件1:2012年陕西省产业引导和结构调整资金项目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