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市农机局
实施时间:2011年1月-12月。
(三)农资综合补贴和农村“一事一议”奖补项目。
目标要求:申请自治区专项补助资金。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1年1月-12月。
(四)农村安全饮水解困项目。
目标要求:计划投资1.65亿元,其中:中央1.2亿元,自治区0.3亿元,市县配套及群众自筹0.15亿元,解决30万人农村饮水安全困难问题。实施贫困地区安全饮水解困工程65处,解决贫困村1.85万人饮水安全困难问题。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扶贫办。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1年1月-12月。
八、强基惠农工程
(一)土地整理项目。
目标要求:全市经自治区国土厅、财政厅批复立项共6个项目,总投资1.2963亿元,对项目区内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项目总建设规模5.1852万亩,涉及27个行政村,30768户农户,111665人口,计划全部由自治区财政专项拨款。项目实施后预计将新增耕地0.1637万亩,建村道路35830米,田间道路149976米,水渠259848米,篮球场14个,垃圾池54个。
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1年1-12月。
(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目标要求:整治渠道150公里,计划投资0.125亿元,其中:中央0.05亿元,自治区0.05亿元,市县及群众自筹0.025亿元。新建改造渠系建筑物350座。计划投资0.025亿元,其中:中央0.01亿元,自治区0.01亿元,市县及群众自筹0.005亿元。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1年1月-12月。
(三)农村屯级道路建设项目。
目标要求:通自然村屯道路硬化里程140公里;修、扩建贫困地区屯级道路204条,234公里,努力解决贫困村14万人行路难问题。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扶贫办。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1年1-12月。
九、实施城乡风貌改造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