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6、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货物贸易进口付汇业务办理确认书》(格式见附件3);
7、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附件2:
名录登记申请表
组织机构代码
|
| 企业名称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邮箱地址
|
|
邮编
|
| 联系地址
|
|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 提供材料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5、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货物贸易进口付汇业务办理确认书》(无需提供复印件);
6、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外汇局受理人: 受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