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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南京市争创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四连冠”工作方案》的通知

  4、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利用各种法律宣传日、宣传月和各种专项活动,深入农村、社区和单位,采用法律知识竞赛、咨询、讲座、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教育活动;积极发挥我市“法律人”的作用,组织开展“城市社区普法依法治理”调研活动;通过“18”法律广场,村、社区法律学校(堂)、党员远程教育网络和普法宣传网站等阵地和平台,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提高我市普法知晓率。

  5、进一步深化依法治市工作。市委下发开展法治城市创建的有关文件;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南京市2007-2010年依法治市规划》和《南京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研究出台《南京市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执法守法情况考核的实施办法》。继续稳步实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积极开展法治建设为民办实事工作,做好2010年法治南京建设十件实事。

  6、大力开展法治区县创建工作。紧密结合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进程,以“特色定位、错位发展”为主线,突出融入、服务和保障科学发展的主题,深入开展法治区县创建活动。围绕统筹辖区发展、组织公共服务、监督专业管理、指导社区建设、维护基层稳定,大力开展法治街镇创建工作。以科学发展和群众满意为导向,做好年度法治区县、法治街镇创建绩效考核评估工作。

  7、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积极争创首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积极争创2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一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表彰一批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单位)”;继续开展法治南京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对我市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工作进行专题督查和调研,落实动态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认真自查迎查

  1、动员准备阶段(3月)

  (1)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动员部署迎查工作;

  (2)召开全市法制宣传联络员工作会,进行工作部署和人员培训工作;

  (3)各区县、部门进行动员部署,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

  (4)全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工作计划和要求,对照部、省、市考核验收标准和要求,依据职责分工,组织开展“五五”普法迎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包括:汇报材料:通过文字、影视、其他媒体等多种形式综合反映本单位2006-201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台账资料:完成各种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完善工作;并结合市依法治市电子档案系统,进一步实现和完善电子台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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