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监局关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开业的批复
(津银监复〔2011〕27号)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你分行《关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开业的请示》(京银津发〔2010〕51号)、《关于李祥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京银津发[2010]50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批复如下:
一、同意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简称北京银行天津和平支行)开业。
二、核准李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三、核定该支行业务范围为: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由你分行授权的各项业务。
四、核定该支行营业地址为: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219、2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