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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监局关于陈艳群任职资格的批复
天津银监局关于陈艳群任职资格的批复
(津银监复〔2011〕201号)
天津银行:
你行《关于陈艳群任职资格的请示》(天银发〔2011〕30号)收悉,根据《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有关规定,经审查,核准陈艳群天津银行滨海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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