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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监局关于筹建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支行的批复

天津银监局关于筹建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支行的批复
(津银监复〔2011〕168号)


大连银行天津分行:

  你分行《关于大连银行天津分行筹建津南支行(涉农特色支行)的请示》(大连银津〔2011〕35号)收悉。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筹建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支行。

  接此文后,请你分行在规定的筹建期限(6个月)内进行该机构的筹建工作。该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得开办金融业务。筹建就绪后,向我局提出开业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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