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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可以说,当前我市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是:挑战与机遇共存,忧患与希望同在。环保工作必须紧紧地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节能减排为重点,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按照“经济要发展,环境要改善”的总体要求,瞄准创建国家生态城市的目标,在巩固和提高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城市污染综合防治和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努力实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双赢”,为建设粤东区域中心城市、构建幸福汕头做出积极贡献。预计“十二五”我市仍将处于经济与环境相持阶段。若环保工作力度稍有松懈,环境污染将极易反弹。分析“十二五”环境保护面临的挑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工业加速发展趋势明显,污染物持续减排压力加大。
  “十二五”是我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关键时期,在工业化初级阶段发展后期加速发展期,以工业经济为主导带动产业经济发展战略逐步形成,受工业项目带动的下游产业将步入快速发展阶段,这导致我市主要污染物产生量仍将十分巨大。而汕头自身经济资源、环境要素约束相当突出。
  目前我市现役12.5万千瓦以上燃煤火电机组已全部安装脱硫设施,全市污水处理能力“十一五”新增44.7万吨,进一步减排的空间有限,同时,“十二五”期间国家将氨氮、氮氧化物纳入污染减排目标,将直接面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持续减排和氨氮、氮氧化物考核减排的双重任务,污染物持续减排压力不断增大。
  2、历史欠帐多,产业结构调整、战略性布局优化任务加重。
  随着产业结构、战略性布局调整步伐进一步加快,以及我省“双转移”战略的深入实施,汕头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的建设、重污染行业基地统一定点、统一规划建设,致使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战略性布局优化任务加重。而且我市历史形成的工业园区布局不合理的问题还没有完全得到解决,工业园区布局分散、规模小、密度大、尤其混杂于居民区的状况仍然没有根本的改观。为加快工业化进程,促进可持续发展,工业园区的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和聚集整合已成为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
  3、环境问题日益复杂,解决难度加大。
  长期以来,污染的不断积累使得环境问题变得越来越复杂,污染介质已从以大气和水为主逐渐向大气、水和土壤三种介质共存转变;污染物来源从以工业和生活污染为主不断向工业、生活和农村面源并存转变;污染特征从单一型、点源污染向复合型、区域污染转变;大多数流经城市(镇)的河沟的水质未能得到有效改善。练江污染尤为突出,呈有机污染特征,严重制约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改善水环境质量成为我市污染防治首要任务;以颗粒物及酸雨为污染特征的大气污染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在生活垃圾未得到有效处理的同时,危险废物、废旧电子电器、印染、造纸行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等固体废物污染日渐突出;土壤累积环境问题也逐步显现;特别是其中一些问题在现有的经济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解决,环境污染治理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另外,环保投资渠道不畅,没有稳定的资金来源,投资主体单一,资金缺口大,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练江污染整治工作进展缓慢;贵屿镇及莲花山尾矿环境污染整治尚未取得大的突破,全市环境建设和污染治理依然滞后。
  4、公众环境需求不断提高,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
  “十二五”期间,既是工业化和城市化加快发展的阶段,又是人民生活水平持续较快提升的阶段,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环境诉求不断增加。而另一方面,环境作为一种公共产品的供给还相当短缺,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仍未得到全面解决,环境改善的滞后性与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要求日益提高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部分地区因环境问题引发社会不稳定的潜在因素仍然存在。
  5、环境风险日益凸显,安全保障压力不断加大。
  目前,因历史原因不少工业项目布设在环境敏感区域,潜在着巨大的环境污染风险。为数不少的中小企业尚未有效纳入管控范围,工业行业产生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非常规污染物对环境质量、生态平衡和人身健康存在严重威胁。同时,“十二五”期间我市将进入工业快速发展阶段,上述环境问题将对我市水源地水质安全和生态屏障建设带来严重挑战。
  二、规划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为指导,以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基本原则,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生态城市为目标,按照建设生态文明和幸福汕头的要求,以“削减总量、改善质量、防范风险”为发展主线,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统筹规划城市生态体系构架,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大力实施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构建舒适和谐的生态环境安全体系及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应急体系,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幸福汕头,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1、民生优先、科学发展。
  优先解决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水体污染、空气污染等突出的环境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环境权益,增进人民福祉。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以环境承载力为基础,调整发展节奏,优化发展布局,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高区域竞争力和发展水平。
  2、统筹兼顾、重点突破。
  坚持区域统筹、流域统筹、陆海统筹、城乡统筹、环境与发展统筹,分阶段分步骤,突出重点,以点带面,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环境问题,集中力量,率先突破。
  3、分类指导,分区控制。
  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差异,因地制宜,实施经济与环境协调的发展战略。充分体现环境污染特征的区域性差异,实施区域性污染物总量控制,进一步突出目标指标的地区差异性,强化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加强协调,联防联治,实现分区控制,协同控制。
  4、政府主导、市场运作。
  强化环境保护政府意志,明确规划控制,做到目标、任务与投入、政策相匹配。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综合手段,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鼓励公众参与,率先建立政府、企业、公民各负其责、高效运行的环境管理机制。
  5、创新机制、先行先试。
  按照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要求,敢于破除体制机制的束缚,以建立有利于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为目标,完善法制,健全标准,大胆探索环境保护的新体制、新机制、新政策、新模式,走出一条具有汕头特色的环境保护新道路。
  (三)主要目标指标
  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持续有效控制,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显著成效,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保持良好,循环经济框架初步形成。初步建成国家生态城市框架,实现社会经济持续发展、污染物排放持续下降,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良好局面,幸福汕头建设初见成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加快(附表2)。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控制在省下达总量控制指标以内;
  --重要河流水库水质维持良好,局部有所改善。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67%以上的省控断面按功能达标,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保持100%;
  --大气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城市空气质量达二级的天数占全年比例达到98%以上,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达到85%以上;
  --生态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自然保护区陆域面积占全市陆域面积的8%,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5%以上,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5平方米以上;
  --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大幅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率达到90%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源得到安全处置;
  --工业污染防治水平稳步提高。重点工业企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5%以上;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2%以上;
  --环境监管能力显著提高。区县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硬件达标个数为6个;区县级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硬件达标个数为6个。
  三、主要任务
  “十二五”期间,我市需统筹协调社会经济发展,将涉及到产业结构与布局调整、城镇化进程、战略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以及区域间协调发展等诸多方面的内容。重点实施以下八大战略任务:
  (一)引导调控,促进区域协调持续发展
  1、强化环保分区控制及产业发展规划引导。
  实施分区的环保政策,合理引导产业发展和布局调整。重点园区或基地要提前制定实施严格的环保规划,建立完善环境准入制度,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风险防范,严格控制新的污染源,实现增产减污。强化环保分区控制、分类指导,坚持“在发展中保护”的原则,优化生产力布局和资源环境配置,形成与环境相协调的产业发展格局。对纺织印染(仅限漂染工艺)、电镀以及危险废物等重污染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尽快建设潮阳谷饶印染行业基地、潮南两英印染行业基地、潮阳金浦废纸造纸行业基地、澄海电镀基地、濠江电子电路工业园及贵屿废弃电子产品集中处理场等工业基地,规划建设危险废物统一收运平台。
  强化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强化重大项目及其下游产业的环境管理;针对突出环境问题,加大受污染区域、流域的整治力度,重点解决练江水污染、贵屿废弃电子产品污染及莲花山尾矿污染等问题,着力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2、加强产业转移的空间引导,完善环境管理体系。
  严格实施《广东省产业转移区域布局总体规划》,将环境承载能力作为建设产业转移园的重要依据,统筹优化产业转移的区域布局。建立产业转移协同机制,加强产业转入地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严格产业转移园环保准入,加强园区环境监管,禁止引入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园区发展规划的项目。加快推进产业转移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污染治理设施与园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防止产业转移造成新的环境污染,建设生态产业园区。
  加强城市(镇)环境保护规划,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按照“以城带乡,城乡统筹”的原则,同步推进城市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城镇密集区要重点加强城市内河涌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城市噪声污染控制,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大力拓展公共绿地,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统筹城乡规划建设,建设农村生态文明。
  3、发展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提升产业竞争力。
  以节能减排为硬抓手,积极引导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现代产业发展,加快产业升级步伐。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提高先进制造业在工业中的比重。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做大做强高新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坚持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与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相结合的原则,推动企业清洁生产。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扶持等措施,鼓励和引导企业自愿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加大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力度,对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超过经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对于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全面开展,有效削减污染。对已公布名单的企业加强指导和监督,促进其加快完成审核工作,将企业清洁生产方案实施情况纳入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低碳经济,优化能源结构,建设高效、清洁、低碳的能源供应体系,积极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快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的节能降耗技术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积极引导公众选择合理健康的消费模式,促进可持续消费。
  4、严格环保准入,加强污染源头控制。
  全面推进规划环评。建立由环保、发展改革、经信、国土资源、住建、规划、交通、财政、水务、农业、林业、海洋渔业、公安、旅游等部门参加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机制,推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及早介入。完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联动机制,促进重点产业合理布局。
  建立实施总量前置审核制度,将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审批项目环评的前置条件,对新增污染排放项目实施严格的总量前置审核。逐步完善重污染行业环境准入标准体系,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使我市的重污染行业结构和布局趋向合理,工艺技术得到优化升级,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水平得到提升。对“两高一资”行业实行更严格的地方标准,并按照“上大压小”的原则,实行污染物排放“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严格控制“两高一资”项目。综合考虑区域环境承载力与行业技术管理水平,深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推动重污染行业有序退出。
  实施区域和行业限批制度。对未按期完成减排目标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或“行业限批”。为解决练江流域的水环境问题,确保练江水质经整治后达到预期目标,对练江流域汕头段实行建设项目环保限批。暂停审批新建、扩建制浆、造纸、印染、电镀、鞣革、线路板、化工、冶炼、发酵酿造、规模化养殖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置等水污染型重污染项目,排放含汞、砷、镉、铬、铅等有毒有害物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以及其他新增超标或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项目。严格规范练江流域内项目的准入条件,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废水排放标准。
  5、强化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着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
  按照国家、省、市淘汰、限制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重点推进造纸及纸制品、纺织印染、金属制品、电力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工作。
  (1)造纸及纸制品业
  造纸行业重点推进产业结构调整,2011年底前,淘汰以废纸为原料、年产1万吨以下的制浆生产线。造纸企业要完善中段水生化处理工艺,稳定达到行业排放标准。重点推进非纸浆合成纸项目的发展,调整造纸企业高污染的产业结构。
  (2)纺织印染业
  纺织印染行业应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和行业准入条件,淘汰未经改造的74型染整设备;蒸汽加热敞开无密闭的印染平洗槽;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国产和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进口印染前处理设备、拉幅和定形设备、圆网和平网印花机、连续染色机;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浴比大于1:10的棉及化纤间歇式染色设备;使用直流电机驱动的印染生产线;印染用铸铁结构的蒸箱和水洗设备,铸铁墙板无底蒸化机,汽蒸预热区短的L型退煮漂履带汽蒸箱;以及其他,高能耗、高水耗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大力推广高效短流程前处理、少水无水印染先进技术、在线监测与控制、印染废水回收利用技术、印染废水综合治理技术等节能减排主流技术。“十二五”期间,印染行业逐步进入专业基地建设和生产,实现污染集中控制。
  (3)金属制品业
  推动涉及电镀工序的表面处理加工企业向电镀定点基地集中,搬迁、淘汰定点基地外不符合保留条件的专业电镀和配套电镀企业。
  (4)电力行业
  淘汰运行满20年、单机容量10万千瓦级以下的常规火电机组,服役期满的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下的各类机组,以及供电标准煤耗高出2010年我省平均水平10%(约360 g/千瓦时)的各类燃煤机组。鼓励采用30万千瓦及以上集中燃煤供热机组的热电联产,以及热、电、冷多联产,鼓励采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2013年前关停汕特燃机电厂,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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