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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监局关于张艳丽宋建军任职资格的批复
天津银监局关于张艳丽 宋建军任职资格的批复
(津银监复〔2011〕100号)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你分行《关于张艳丽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京银津发〔2011〕9号)和《关于宋建军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京银津发〔2011〕12号)收悉。根据《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有关规定,经审查,核准张艳丽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梅江支行行长、宋建军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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