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监局关于筹建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的批复
(津银监复〔2011〕229号)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你分行《关于筹建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的请示》(威商银津发〔2011〕67号)收悉。根据《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筹建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
接此文后,请你分行在规定的筹建期限(6个月)内进行该机构的筹建工作。该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得开办金融业务。筹建就绪后,向我局提出开业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