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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各级体育和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运动员文化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和督导制度,加强资源整合,形成以体育行政部门为主,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各负其责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公办体育运动学校的日常管理,运动员训练、参赛,教练员配备和培训等,以体育行政部门为主;运动员文化教育,包括教学管理、教师配备、教师培训等,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各级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要定期督导检查体育运动学校文化教育情况,对违反有关制度和管理办法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并对学校相关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

  (四)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要从实际出发,采用符合运动员文化教育特点的基础教育阶段课程方案、课程标准、质量评价体系和教材等,不断提高运动员文化教育的实际效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体育特长生就学政策,进一步提高体育特长生招生比例,重视加强体育特长生文化教育。

  (五)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严格依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全国青少年教学训练大纲进行科学系统训练。根据不同项目和不同年龄阶段运动员的训练规律,合理把握青少年运动员从事专业化训练的年龄,切实保证文化学习时间。不断改革和完善青少年竞赛体系,青少年比赛时间尽量安排在假期,竞赛内容应符合青少年生理、心理特点。

  二、拓宽体育运动学校运动员培养输送渠道

  (六)各级体育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选拔、培养和输送工作,在科学选材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符合体育人才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的育才体系。

  (七)鼓励体育运动学校的毕业生通过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和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等单独或统考形式,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省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支持省属高校举办高水平运动队或与体育部门合作办学,开设适合体育人才培养的专业,拓宽优秀运动员培养渠道。

  (八)省体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开展运动员职业转岗和职业培训工作,鼓励运动员学习职业技术教育课程,将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内容纳入体育运动学校运动员文化教育必修课程。结合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培养具有一定体育职业技能、适应社会需求的人才。引进专业化、社会化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项目。

  三、切实加强省优秀运动队文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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